为了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决定启用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城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现将有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类型
车载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二、抓拍区域
洛南县城区各条主要道路(含东城区、西城区)
三、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启用时间
2025年4月20日
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自动记录上述违法行为并采取非现场取证模式,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违法行为不再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洛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