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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天私家车被小区大树砸中,物管是否要赔钱?法院这样判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3 20:22:00    

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李易蔓 陈中莉收到暴雨橙色预警,物业公司贴了通知就算尽责吗?小区大树在暴雨期间轰然砸车,车损损失究竟该谁承担?近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宗相关案件审理详情。

案发当日,广州市海珠区暴雨和雷雨大风预警升级为橙色。同日19时30分,因强降水云团已减弱,气象台解除预警信号。当晚,李某某的车辆停放在某小区室外停车位时,被倾倒的树木砸中,造成前部及挡风玻璃损坏。

保险公司赔付一万三千余元后,向小区物业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诉请其全额赔偿并支付相应利息。

物业公司提交事故三个月前树枝修剪记录、暴雨预警后张贴的安全通知、诉讼时树木围栏照片等证据,辩称已尽责,并主张暴雨属“不可抗力”。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物业公司全额赔偿损失一万三千余元。该判决已生效。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法官李易蔓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257条,树木折断致损,管理人若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物业公司虽提交了修剪记录、通知等证据,但所提交证据与待证事实缺乏关联性,不能直接证明事发前其已进行巡查并对隐患树木采取合理防护措施。

另根据民法典第180条,不可抗力需满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广州夏季暴雨多发,气象部门已提前发布暴雨及雷雨大风预警,暴雨大风当日亦未到达物业公司抗辩所称的台风强度。

物管作为专业管理方,理应预见异常天气下林木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受损车辆停放于规划车位,周边林木稳固性更应成为物管重点巡检内容,本案中物业公司仅张贴通知而未落实树木加固、通知车辆转移等实质防护措施。故暴雨及雷雨大风天气不构成不可抗力和物业公司免责事由。

法官提醒,夏季暴雨大风天气多发,物管作为管理方应做好日常管理,收到相关预警后及时采取巡查、加固或修剪树木、设置警戒、疏散风险区域人员车辆等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做到科学预防、有效避险。

公众亦需提高防范意识,密切关注管理方通知,配合做好安全应对,主动避险。各方共同努力,切实守护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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