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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前未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中节能大地(杭州)被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4 08:26:00    

近日,记者从浙江政务服务网获悉,中节能大地(杭州)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原高强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东侧空地实施了(杭州)对未在施工前书面征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意见的行为,被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1.1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中节能大地(杭州)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2日,法定代表人吴竞宇,股东为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官网显示,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是中国节能集团旗下专业从事土地环境综合整治的专业子公司,是国内首批从事土壤环境修复的专业公司,经过多年探索与发展,业务领域逐渐完备,在国内环境修复领域占据重要地位。

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公司下属三家子公司,为:中节能大地(杭州)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中节能大地(山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湖北)大地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新闻热线电话0531-8519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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